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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在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需要填写申请书的,而且填写的流程或者说填写的规格一定的规范,这样对于我们的著作权申请是有帮助的,下面小编带着您来了解下,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1、作品名称:填写申请作品登记的作品名称,要尽量简短。所有申请材料的作品名称要保持一致。
2、作品类别:根据作品内容,选择填写。(计算机软件请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
3、著作权人:个人作品,填写本人姓名。单位作品,填写单位名称,并和身份证明保持一致。署名情况一栏选择填写本人姓名、别名或不署名。署名必须和作品保持一致。
4、作者姓名或名称:个人作品,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及情况。单位作品,署名权属于个人的,填写个人情况;署名权属于单位的,填写单位。作品署名一栏填写作品上的署名。
5、作品创作性质:根据创作形式勾选。(除原创作品外,其他演绎作品如原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应提交授权协议及原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创作或制作完成日期:填写作品完成的年月日。
7、创作或制作完成地点:填写作品完成的地点。
8、发表状态:根据情况勾选。已发表的,填写第1词发表日期和发表国家、城市。
9、权利状况说明:根据情况勾选和说明。
10、存留样本:根据提交材料填写。
11、申请人信息:根据情况填写。
12、代理人:填写代理者信息。(应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个人的要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要盖章。
进行软件评测时,是需要编写软件评测报告的,书写时要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填写,比如对于编写目的的书写,要说明这份评测报告具体的编写目的,并指出预期的阅读范围等,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软件评测报告如何写。
1、对于背景的填写,可以说明被评测软件系统的名称,以及该软件的开发者,提出者,安装的计算中心以及用户等,并指出测试的环境和实际的运行环境等内容,也可以填写存在的差异对于评测结果的影响等。
2、在定义方面,可以列出一些需要用到的专业术语的定义和英语字母词组等。
3、参考资料方面,写出需要用到的参考资料,比如计划任务,上级批准的文件以及引用到的资料和文件等,这些都是软件评测报告书写不能缺少的内容。
4、在填写测试概要的时候,可以使用表格的形式进行书写,将每一项的测试内容和标识符号一一列出,并说明实际的测试内容和预先设计的内容的差异,并说明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
5、测试的结果。测试的结果可以有多个,分别是测试1,测试2等,每一个测试都需要对实际得到的动态输出结果和相应的要求进行比较,并说明其中的各种发现等。
6、对软件的功能得出相应的结论。说明满足此项功能的设计能力,有没有对测试数据的范围限制等。
7、最后进行分析摘要。最后简短性的分析软件的功能和能力,以及对于能力测试带来的各种影响等。在编写软件评测报告的时候,除了要重点说明以上的内容外,还要简要的说明一下该软件的功能方面有没有限制和缺陷等,并对每项缺陷做出改进的建议,另外还要对软件的功能进行评价,说明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等。
版权(copyright)的概念形成于18世纪。印刷技术的推广,促进了图书出版业的繁荣,也给出版商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以保护出版商利益为核心的特许出版制度。1709年英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这部法律第一次确认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立法是为了鼓励人们参与知识创作活动。但是,《安娜法令》的立足点是维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保护的重点仍然是翻印权。在之后的社会历史发展中,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逐步扩大和延长。
目前,版权体系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是基于英国哲学家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的法律哲学,认为作品财产权的对象是一种劳动成果。版权的侧重点仍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作品被单纯视为作者的财产,而与作者的精神、人格关系不大。因此,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那样自由转让。
与英美法系的版权体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起源于法国的著作权(作者权(author'sright))体系。1777年法国颁布了印刷出版法令,授予作者自己出版和销售自己作品的权利。1793年法国颁布了《著作权法》,强调作者个人的权利,从理论上把作者的精神权利放在首要的位置,这部法律后来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样板。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将作品更多地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并非普通的财产。因此,对作者权利的转让施加较多限制,对人身权利则一般不允许转让和放弃。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参考借鉴了两大法系的制度,并在《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因此,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与“版权”在法律概念上是等同的,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其中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去世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
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表达思想的作品不再是单一的文字形式,展现思想的载体也不仅仅是出版图书。著作的形式和种类逐渐增加,包含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的载体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包括图书、舞台、电视、多媒体、网络、自媒体等等。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思想智力成果。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因而,版权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产生了明显的区别。
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展示载体的组织者,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版权通常属于组织表达思想载体的机构。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版权保护的是出版者,即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保护时限长短一般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创造者,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自然人或机构,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登记著作权人的条件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国籍软件著作权人的软件当然适用软件保护条例和登记办法。登记办法规定:软件著作权或者软件著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结缔双边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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