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作品版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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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作品版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福建庆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4 08:06:19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第一,原告软件著作权是否有效存在的事实。

对于这一点而言,原告可以提供软件的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软件文档、发表的证据、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软件登记证书等。其中最为有力的证据是软件登记证书。尽管计算机软件与其他作品一样,其著作权在我国是自动产生的,即随着软件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但是,在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办公室登记是登记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初步的表面的证明。如果被告试图证明该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原告,事实上是近乎不可能的。

第二,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真实发生的事实。

执法机关当场查封的侵权软件是最有效的直接证据。但是由于非法复制软件的行为隐蔽性极强,不少侵权软件是根据买方的要求临时拷贝的,很难做到人赃俱获。事实上,原告也可以向法院提供侵权软件与被侵权软件的对比情况、被告销售侵权软件的发票、提单、宣传资料等间接证据。间接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

在运用间接证据时,除了要求间接证据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之外,还要求间接证据之间、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相互印证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并且所有的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锁链,能够得出惟一性结论,排除其他可能性。被告可以提供己方软件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对原告的事实主张作出反驳。对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是否发生的认定涉及专门性的问题,比如需要对当事人双方软件进行同一认定或者实质性相似认定,这种工作非专业人员不能胜任,需要他们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技术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外,对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是否存在的质证过程,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即有些案件需要当庭对双方软件进行演示对比。

第三,原告因被告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表明原告软件销售量下降的有关财务帐簿,被告销售侵权软件的财务帐簿所载明的销售数量、价款、生产成本等,都可以通过推定来证明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所导致的损失。关于原告所遭受损失的计算容在本文第三部分详述。

第四,被告的主观过错。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原告还必须证明被告的主观过错。过错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行为的故意和过失状态。原告在查找被告的过错时并非是仅仅去考察被告的内心世界和主观状态,而是采取中等偏上客观标准来衡量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如果衡量的结论是否定的,则被告有过错。在这里,中等偏上的标准要求行为人像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那样行为,同时应考虑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具体特点来确定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说到版权注册有很多人表示不解,作品一经完成就会自动获得著作权,为什么还要开设版权注册机关开展登记呢?存在即合理,版权的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版权注册登记的条件和好处,下面就由为各位仔细的讲讲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是版权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二、版权注册登记的好处

1、版权注册费用低,保护时间长。版权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版权有效期到个人去世后50年;版权申请人为单位时,版权有效期50年,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并且版权与商标注册有所不同,版权无需续展。

2、在产生版权纠纷时,能够维护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以及著作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导致的版权纠纷案件,并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必要前提。

3、版权不仅在商业中起到保护作用,其他领域也可以保护,并且不受产品范围限制;福州版权登记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进行保护,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

4、《著作权登记证》是企业申请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企业创新技术实力的表现。同时,也是作者个人价值的体现。

5、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软件版权交易等活动时,是需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作为权利证明的,版权注册有利于著作、软件的批准、转让,有利于著作、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作品推行自愿注册,无论作品是否注册,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版权不受影响。并且版权注册时间短,3个月就可以完成。

三、版权注册的构成条件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版权,关系到自己的贴身利益,我们必须好好保护。然而很多人,都在版权这一块吃了很大的亏,原因就是对版权这款不了解。那福州版权登记常见问题都有哪些呢?

1、办理了版权业务,是不是就不需要办理商标了?

很多朋友讲版权和商标混为一谈,以为办理了版权登记后,就不用登记商标了,有些朋友甚至认为版权可以在各种商用场合代替商标。

商标和版权,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而且下证机构不同。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试想要是他们能互用,存在一个就行了,请问有必要存在两个吗?

2、办理版权登记需要多长的时间呢?

办理版权登记,一般只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温馨提醒:虽然版权办理需要一个月,但是这个版权登记异常重要,大家切勿因为麻烦而不去办理。

3、拥有了版权,但是怎么使用它呢?

可以使用在你自己的任何产品上,在版权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上打上?的标志去使用。主要作为扩大logo使用范围及举证使用,因为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和商标相比,在使用时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任意商品、服务对象上使用;另外倘若对方涉嫌侵害自己的版权,则可以通过版权证书向有关部门提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把版权日期提前后能否注销别人的商标?别人能否把自己的logo登记版权后,来注销自己的商标?

相信这两个疑问,大家心里都有过吧?其实将版权日期提前后,可以通过版权登记证书在他人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但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无效申请除了版权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等。同理,当自己logo被他人登记版权后,也可以提请该商标无效。

5、我进行了版权登记,那么我可不可以不注册商标

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区别工作权利的保护期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著作权中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如果作者是公民作品,出版、复制、发行、出租、汇编、放映、电影、信息网络传播、展览等权利的保护期。获得报酬的权利是作者的生命加上他去世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他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其著作权将不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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