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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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作者:福建庆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08:43:02

版权,对于这个词大家现在应该是耳熟能详了,有版权标记的图片和内容,大家无论是转载还是使用,都需要标明出处,如果没有进行申明,那么版权申请者将可以认定大家侵权,并可以对侵权者提出赔偿,这就是版权的作用。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许多朋友都会去申请版权。接下来,就为大家具体讲讲版权规划都有哪些获取方式?

一、做好作品的价值评估作者需结合作品本身,通过作品人气、浏览量,进行财产价值定位,其作品除开有艺术、审美价值外,就属财产价值比较高了,作者有清晰的认识在后期安排布局上才好有更进一步的操作。

二、确定作品的开发项目范围作者对作品开发范围要清楚知道,常见的一般有图书出版、网剧、电影等甚至有些作品还可做为游戏、动漫等进行主流开发,需对作品进行有效的开发,拓展衍生开发范围。

三、作品的授权形式作者的作品著作权可转让和许可,在转让时将自身拥有的财产权有偿/无偿地、全部/部分地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后原作者将失去该项权利。作品许可给他人使用时,要考虑到自身利益,可将部分权利许可不同的主体来使用。

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开发者的一种保护措施,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有者对该软件具有使用权、署名权、转让权等特有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除此之外,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对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保护,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分为几种?

(1)独立开发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一般是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软件著作申请的好处有哪些1、游戏上线,高企申报,双软认证软件著作权都是必备条件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规定,高企申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软件著作权是最为广泛申请的知识产权类别,同时,双软认证的软件认定产品要求也必须登记软著,企业申报高企及双软认定后,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高企政府最高奖励200万元)等各类优惠政策,另外,在游戏行业,一款游戏需要上架运营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必须拥有拥有软件著作权。2、维权有据,打击盗版防止抄袭保护软件源代码,明确作品归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3、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可用于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4、获得国家补贴高新企业的认定、双软的申报,全国各地的一些高新/科技类政府补贴、基金、孵化产业的要求也包含了软件著作权,另有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等。

网络著作权特征

网络著作权除具有传统的著作权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独特特征:

(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也没有域外效力。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三)专有性方面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作品上网即意味着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权的占有权能就几乎为零。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数字化的拷贝不仅和原件一样完美,甚至经过特殊处理,比原件更好。这不仅为盗版产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更使版权人的经济权利无法实现。从这一方面讲,网络著作权没有了专有性。

(四)表现性方面传统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如书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报纸,但是随着网络超文本结构的出现,文字作品,科学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像集成电路一样被集中到一起,难分彼此,最终作品可能含概若干的作品类型,拿传统作品的分类来套用已经力不从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学者建议增设立一种新的作品类型。不管结果如何,总的说网络著作权的表现形式颠覆了传统的区分著作权类型的意义。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都有什么?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都有什么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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