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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庆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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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软件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软件著作权的确定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a、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b、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c、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汇编权和汇编作品著作权有何不同?
生活中常常有人会把汇编权和汇编作品著作权混淆成一个意思,以为汇编权是汇编作品著作权的缩写,其实它们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进行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如果汇编他人的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即汇编权人的许可,汇编者可因此对汇编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没有汇编权可言。但是,如果对这些作品进行汇编,而这种汇编形式能体现汇编人独特的取舍、选择、组合、编排与设计,汇编人也可就其汇编形式产生新的著作权。
比如,选择和编排新颖的宋词选编,尽管每首词的著作权丧失了,但是如果词选对每首词的选取以及全书的整体结构形式安排体现了独创性,则汇编人对这种形式享有新的著作权。其次,关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权力归属和行使作了如下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形成的汇编作品,汇编人仅就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享有著作权。比如,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古典文学作品进行选编,或是根据某些行业的需要汇编法律法规,就属于这种情况。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申请著作权版权登记吗?
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今天我们来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的内容,申请了商标,还需要福州版权登记吗?logo是企业品牌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商标申请注册了还有必要申请著作权版权登记吗?有必要,因为他们之间的保护年限和范围,对象等有不同。
保护年限不同商标自申请成功后有效期为10年,如果商标申请人想继续使用的,可进行办理续展手续,续展年限为10年,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有效期为50年,著作权不可进行续期。
保护范围不同商标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商标在中国申请的受中国的保护,而著作权登记后受全球多数国家的保护。
保护对象不同商标保护的是企业生产和流通的产品,商标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保护的是整个作品,包括logo的设计作品也可以申请保护的。
在线申请原则著作权保护自动产生商标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需要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特别程序。
商标和著作权发生纠纷情况一种是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另一种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这些商标的文字、手写体或特殊字体、图形、组合、声音、立体等都可能与著作权产生纠纷。
如何识别著作权侵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无论哪些权利受到侵犯,你都可以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著作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应该如何起诉?
1。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存在争议著作权且受中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关系的证据、侵权存在及实施侵权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关系的证据、侵权利润及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侵权的著作权占第一位,证明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属于原告。也就是说,原告作为自然人、法人或外国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享受著作权的资格。原告与著作权有法律关系,著作权属于原告,允许使用。第二,证明有争议的作品的存在。也就是说,原告应该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和录音。第三,证明作品在中国享有著作权的待遇。也就是说,它证明了作品是原告创作的,并提交了作品的手稿来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从而排除了被他人剽窃的可能性。此外,原告的作品是合法的,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这项工作仍在著作权法律的保护期内。
3.为了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具体的侵权方式,如果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作品或者邻接权客体,原告应当在被告使用后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的以及相关证据。
4.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的原则、被告的原则和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会有差异,甚至是很大的差异,而且在侵权诉讼案件中通常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所以采用上述三个原则对原告有利。
5.作为原告,我们应该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侵权,固定一些重要的证据,并保证胜诉后的实际经济赔偿。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胜诉后的财产。
6.立案,准备审判著作权侵权民事审判程序原告应证明:
1.原告是本案涉及的著作权的权利主体;
2.被告侵犯了著作权;
3.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4.被告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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