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摄影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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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摄影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福建庆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4 08:17:32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作品,很多人都会选择为这些作品申请版权。在我国版权申请登记需要缴纳申请的费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版权登记费。那么通常作品版权登记多少钱呢?一起接着往下看。

由两种费用构成总费用。作品版权登记费用由官费与代理费组成的,如果自己直接在版权中心办理的,当然就不存在代理费。如果一个作品著作权有多个著作权人,需要多个纸质证书时(默认的是只有一张纸质证书),每增加一张证书增加一定官费,而代理费用每个代理的价格都不一样,有的几百,有的一千多。

不同类型作品版权登记收费标准不一样,下面介绍四种类型作品的费用。

1.文字作品:主要以文字的显示来表达的,例如小说、论文等,收费的标准一般都是按字数来计算的,一百字一下的收费一百元,一百字到五千字内的收费一百五十元,五千零一个字到一万字的收费二百元,一万以上的三百元,如果是像小说那样,一个系列小说有很多部的可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

2.口述作品:就是只是口述出来的文字但是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一种作品,比如演讲作品,收费的标准也是按照字数来进行收费的,跟文字作品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如个人创作的音乐、个人编排的舞蹈杂技等收费标准都是首件三百元,如果是一个系列的作品则从第二件起每件收费一百元。

4.工程、产品作品:比如一个工程或者产品的设计图等,收费标准为首件五百元,如果是一个系列的作品则从第二件起每件收费一百元。自行申请和选择代理机构申请、一个著作权人或多个著作权人、不同作品类型费用都有所不同。

遇到著作权合同纠纷时该如何处理?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前者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后者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争执。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1、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我们平时听歌使用的唱片、录音磁带涉及到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不能随意复制使用。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相关内容。什么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属于著作权邻接权的范围。

1)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2)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盗版录音制品的制作者不能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3)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4)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盗版录像制品的制作者不能享有录像制作者权。如无相反证据,录音、录像制品上明确载体的制作者、录制者或者加注P标志的民事主体信息,可以被推定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包含哪些权利内容?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2)录像制作者还享有许可电视台播放的权利,但录音制作者并不享有这一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录音制品,无须经过录音制作者许可,也无须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限制:

1)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演绎作品,应取得演绎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对表演活动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4)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我司为您提供软件、美术、文字、音乐、影视、动漫等各种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登记、转让、查询等代办服务。

软件福州版权登记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版正反面复印);

公司申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黑白色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申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黑白色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源代码3000行(截取软件的开头写入部分和结尾部分各1500行,WORD版本,软件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时,需要全部提供);

3、提供完整用户操作手册或设计文档(WORD电子版不低于30页)

3.1用户手册:需要通过图文结合介绍软件的功能,介绍要全面,截图要完整,所有功能都要展开说明。注意说明书内的软件名称须和申请表中的软件名称保持一致。

3.2设计说明:要写出软件流程及流程图、软件架构及架构图、算法、功能模块关系及关系图、有软件界面的要截取功能模块截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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