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作品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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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作品著作权登记

福清作品著作权登记

在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需要填写申请书的,而且填写的流程或者说填写的规格一定的规范,这样对于我们的著作权申请是有帮助的,下面小编带着您来了解下,福清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1、作品名称:填写申请作品登记的作品名称,要尽量简短。所有申请材料的作品名称要保持一致。

2、作品类别:根据作品内容,选择填写。(计算机软件请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

3、著作权人:个人作品,填写本人姓名。单位作品,填写单位名称,并和身份证明保持一致。署名情况一栏选择填写本人姓名、别名或不署名。署名必须和作品保持一致。

4、作者姓名或名称:个人作品,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及情况。单位作品,署名权属于个人的,填写个人情况;署名权属于单位的,填写单位。作品署名一栏填写作品上的署名。

5、作品创作性质:根据创作形式勾选。(除原创作品外,其他演绎作品如原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应提交授权协议及原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创作或制作完成日期:填写作品完成的年月日。

7、创作或制作完成地点:填写作品完成的地点。

8、发表状态:根据情况勾选。已发表的,填写第1词发表日期和发表国家、城市。

9、权利状况说明:根据情况勾选和说明。

10、存留样本:根据提交材料填写。

11、申请人信息:根据情况填写。

12、代理人:填写代理者信息。(应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个人的要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要盖章。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伴随着网络的发展,新媒体如微博、微博、微信成为人们表达和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而这些都离不开图片内容。无论在线还是离线,图片内容都是必不可少的,图片的价值日益突出,图片版权的保护成为必然。而且图片被大量使用,版权人却无法收取相应的报酬。这种现象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对图片版权意识的淡薄和图片侵权的严重。

相对于视频、音乐等版权的保护,人们的版权意识也相对薄弱。另一方面,一些图片作者的版权意识淡薄,意识不到侵犯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用户从网络中挑选出来源不明的图片,随意修改使用,甚至用于商业活动。因为智能手机的发展和照相机的普及,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作者,摄影作品数量多,作者多,网络平台的广泛传播,常常会造成作者被侵权又浑然不知的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图片版权保护等问题,我们为您提供免费咨询,专业解答,一对一服务。绘图作品注册申请书。

1、创作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继、继承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照片版权申请资料要求。(1)按规定填写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工作样本(可提交纸张媒体或电子媒体作品样品);(5)作品说明(请写出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创意三个方面,并签名);(6)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照片版权登记处理的步骤。

申请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实接收材料通知缴款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公告。处理时限:注册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30个工作日完成。如需补正材料,申请人于接到补正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版权包括作品和软件两个方面。著作权注册是作者的无形资产,是体现其自身价值的最佳证明。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谁有资格行使?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无需多言。所以小编将带来发表权谁有资格行使、保护期限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发表权由谁行使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多久?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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